课程免修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对象 我院所有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及专科起点本科注册的新生。 二、免修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免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相关课程: 1、学生对教学计划规定的某门课程,通过自学考试等途径确已掌握的,作为申请免修的课程,其教学内容、学时、教学要求及教材应与在我院现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教学内容、学时、教学要求及教材等要求相当,可申请免修该门课程。 2、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B 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3、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证书在2006年1月1日前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者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 三、注意事项 享受教师资格证优惠的学分学费,不再同时享受免修课程的学分学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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