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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新生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6-30 17:22 浏览次数: 3607

各教学服务中心、校外学习中心:

    学院2015年春季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为了做好新生报到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年4月15日。

二、报到注册地点

    学生所属各学习中心。

三、报到注册流程

1、信息核对

    请各学习中心组织新生认真核对本人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专业、层次、民族等)。如发现信息有误,学习中心填写《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4月15日前传真或发扫描件至学院予以审核更正。学习中心须确保新生信息的准确无误,学院将按照注册数据向教育部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注册后新生信息将无法修改。

2、学籍注册

    学习中心按照操作说明在新教务管理平台“招生管理”模块“申请用户”中进行学院教务平台的学籍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照教务部通知安排,组织学生登陆平台进行课程学习。

    4月15日注册截止日期之后,我院将按照各中心注册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招生管理平台。

3、学费收缴

    学习中心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其中高中起点专科共80学分,专科起点本科共85学分,学习期间学费按三次收取,前两次按30学分收取,最后一次收取剩余学分的学费。

  凡就读我院的学生(上海地区除外)均可优惠15个学分的学费,优惠部分在最后一次交费时减免。

4、教材征订

    根据学院2013年8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整网络教育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注册入学的网络教育学生原则上必须订购教材,学习中心可自行订购或由陕西师范大学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组织订购。需要由学校机关事务中心订购的学习中心,请与学院教材组联系。

四、费用上缴

  1、各学习中心应在5月20日之前将“学生缴费名单”(见附件2)和“缴费汇总表”(见附件3)按《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学费收缴细则》(见附件4)要求填好后加盖公章邮寄至远程教育学院财务组,并将电子版通过E-mail发送至wyxf@snnu.edu.cn

  2、各学习中心应在5月20日之前将学费汇至学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帐号:61001925200050001728-112;开户行:0105331 建行西安小寨支行)

五、联系方式

财务组联系人:邓娟莉   电话:029-85300852   

招生部联系人:王  琨   电话:029-85307999

传  真:029-85307999   邮政编码:710062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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