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校外学习中心工作流程 (一)填写设置申请表 1、了解国家对远程教育的政策、了解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的基本请况,依据《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设立条件》,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要求填写《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设置申请表》; 2、提交依托建设单位开办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3、提交办学场地、资金、远程环境、条件设施等证明材料(两份); 4、提交单位法人证书(暨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5、填写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习中心拟开设专业、层次、人数统计表 6、所需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负责人签字,特快专递至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招生部,同时将电子版email至:23239509@qq.com。 (二)招生部收到材料审核后,拿出初步意见,并上报学院主管领导 (三)了解考察申请单位 1、学院对依托建设单位进行初审,双方初步接触与协商; 2、学院根据可行论证报告实地考察、磋商合作事项; 3、根据考察报告,我院经研究后最终确定是否开展合作办学,并给予依托建设单位明确答复。 (三)指导依托建设单位准备、填写申报材料、签订合作协议 1、通过邮件寄送或远程传输审批表空白件、合作协议空白件,指导依托建设单位按要求; 2、填写并提交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拟建学习中心人员登记表; 3、将以上材料特快专递至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招生部。 (四)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学校盖章、学校出函 1、院长审核签字、学校盖章; 2、学校给当地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备案函; 3、签订合作协议并寄送申请单位两份。 (五)省教育厅备案 1、学院或依托建设单位将备案所需材料寄送依托建设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2、依托建设单位做好迎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检查和评估的准备工作。 (六)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七)校外学习中心将人员配置、联系办法等情况报学院审查备案 (八)学院教务管理平台中添加校外学习中心相关信息 (九)进行业务培训,熟悉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流程 (十)启动办学 二、我校报当地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申报材料 我校报当地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全套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在某省设立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函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北京科技大学等21所高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批复 2、陕西师范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管理规定 3、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简介 4、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5、陕西师范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合作协议书 6、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审批表 7、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拟建学习中心人员登记表 8、依托建设单位办学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9、学习中心的学习场地、远程环境、条件设施及资金等证明材料 10、设立学习中心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其中,合作协议书及审批表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前四项由我校提供,其他由依托建设单位提供。 三、依托建设单位开办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可行性论证报告是向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厅)申报备案、专家组考察评估的主要材料。因此一定要论证充分、详实、准确。可行性论证报告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拟开办校外学习中心(点)的管理人员、辅导教师、教学模式、管理方式、质量保证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对当地现代远程教育的需求从当地人口数量、教师数量及需要进一步提高学历和素质提高的人员数量等生源情况分析,论述在当地设立学习中心的必要性,要有详实数据说明论述;校外学习中心(点)学习场地、配套设施、远程环境以及其它必要的条件与设施情况以及运行机制,可持续发展性。 四、迎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检查和评估的准备工作由招生部负责对建点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培训。 培训重点:迎接省教育厅评估注意事项 1、环境布置 欢迎横幅、汇报会场布置、教室、机房布置 2、参加汇报的人员 当地教育局领导(提前邀请)、单位领导及教学教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技术人员等 汇报人:单位领导主汇报(以可行性论证报告为基础) 汇报材料包括:校外学习中心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表、辅导教师基本信息表、各项管理制度(辅导教师职责、学生管理规范、作业考评、考试管理等相关制度)、宽带上网协议、设备租赁协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