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 陕西省教育厅于4月1日下发了《关于做好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检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的通知。为做好此项工作,学院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要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好此项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要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参照学院“招生财务”QQ群共享文件中《在陕校外教学站点情况简表》核对各自备案信息,并于2016年4月21日前进行确认,经学院审核后,由学院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三、各中心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要按照通知内容要求,认真自查,做好迎接省厅专家组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全营 电 话:029-85307999 029-85303712转8023 E-Mail:23239509@qq.com 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16年4月20日 附件2.关于做好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