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学习中心: 为确保2017年春季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学习中心招生管理,杜绝违规招生 各学习中心禁止一切以远程教育名义开展或变相开展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行为。禁止招收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兼读或套读现代远程教育。 严格管理户籍非中心所在区域考生报名,禁跨区域组织生源。少数户籍非中心所在区域考生,但长期在该地区工作、生活,可由用人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可报名。户籍非中心所在区域考生,不在当地工作生活,或不能长期在当地进行正常学习与考试的考生,不予报名。 严格执行2017年春季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简章公布的学费收取标准,不以陕西师范大学名义捆绑收取除学费以外的其它费用。 各学习中心不得设置点外点;不得转移招生职责和权利;不能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不以陕西师范大学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委托招生协议。 二、规范学习中心招生宣传管理,严禁虚假宣传 招生宣传由学院统一管理,简章统一印制、发放。严禁中心私自印制各种宣传材料。中心在当地平面媒体及门户网站发布招生信息,内容及链接地址要求报学院招生办审批,并报当地教育机构备案。 三、招生报名工作其他注意事项 要求各中心在招生报名过程中统一使用身份证识别器采集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及电子照片。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和信息资料核对由各中心负责初审,最终审核结果以教育部“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为准,如个人信息虚假、所持毕业证不符合要求,均无法成功注册。 四、入学考试招生测试注意事项 2017年春季招生入学考试集中时间为3月18、19日,采用机考形式。如不在此时段参加考试的中心,考试时间由中心提前一周报学院招生部备案,如不按时备案则不予安排入学考试。 五、重要说明 (一)、 陕西师范大学远程学院通过网上以及录取通知书对外公布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后仅表示考生通过了学院入学测试。考生是否取得学籍以教育部“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结果为准。 (二)、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对个人报名资料信息弄虚作假、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报名或其他不符合入学规定的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清退学籍,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考生所持毕业证不符合注册要求等原因造成无法在教育部“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问题,由考生本人负完全责任,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16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