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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课程学习成绩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免费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的学习过程管理,提高学生远程学习的积极性,保证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结合远程教育特点,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远程学习评价既要对学生远程学习过程、学习态度、学习阶段性成果等进行考查,也要在每门课程学完之后,对其课程学习效果进行终结性考核。

2.评价内容多样化

鉴于个性化教学的需要,各门课程的评价内容也应多样化、灵活化,包括调研报告、课程小论文、实验报告、设计方案、作品等。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

免费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课程学习评价包括在线学习参与度评价、平时作业评价、活动参与度评价、期末考核等方式。各门课程的具体考核要求详见课程平台【考核评价】栏目。

1.在线学习参与度评价

课程平台会记录学生在线学习时间和登陆次数,在线学习记录会作为其在线学习参与度的考核依据,计入必做活动平均成绩(要求每章(专题)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1学时,每门课程不少于36学时)。

2.平时作业评价

学生作业包括电子作品、学习反思、小论文、小测验、案例分析等内容。作业分必做作业和选做作业,教师将对必做作业进行成绩评定,计入作业平均成绩,选做作业仅供参考练习,不计成绩。

3.活动参与度评价

活动包括提交型活动和讨论型活动。提交型活动的评价主要考察学生提交内容的质量;讨论型活动主要考察学生参与虚拟社区讨论的情况,包括发帖的数量和质量。活动分为必做活动和选做活动,教师将对必做活动进行评价,成绩计入活动平均成绩,选做活动仅供参考练习,不计成绩。

4.期末考核

课程学习结束之后,将采取提交期末考核作业的方式进行课程终结性考核,具体考核内容由教师确定。

三、成绩评定

每门课程的学习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课程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取得本课程相应的学分。

课程学习成绩由必做作业平均成绩、必做活动平均成绩及期末考核成绩三部分合成,每项内容比例由教师确定。课程学习成绩合成公式如下:

课程学习成绩=必做作业平均成绩×权重+必做活动平均成绩×权重+期末考核成绩×权重

四、课程重修

课程成绩不合格者,须随下一年级重修,课程平台会自动添加重修课程至本期课程下方的重修课程列表中。重修机会只有一次,若仍不合格,则须提交再次重修申请至所在学院,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审核并备案。再次重修仍不合格者,将不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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