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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网招委规范网络教育报名信息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6-5 10:44 浏览次数: 7572

各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网招委下发的《关于试点高校新生学籍数据采集规范性的通知》(网招委函【20180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教育新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网招委函【201803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学院上报阳光招生平台新生学籍数据的严肃性、准确性,现将新生报名及数据采集工作再一次强调说明,并全文转发网招委文件,请各学习中心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中心认真阅读两个通知(见附件);

二、请各中心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招生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需本人自愿报名,并且持居民身份证到学习中心采集核心数据。报名后打印的《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考生报名表》需本人签字确认,学习中心签字盖章。

2学习中心必须使用身份证识别器采集学生核心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及电子照片。

3考生报名所留电话、邮箱、地址、邮编等联系信息,必须有效真实,确保可以联系到学生本人。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必须准确、并且在当季报名学生是唯一号码,固定电话格式必须为区号+号码,凡联系方式雷同的学生,将无法进行新生电子注册。

4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信息资料上报及审查,尤其前置学历基本信息的填写,要求各中心做到零误差。

三、学院定期抽查

学院将对新生报名有关数据进行定期抽查,一旦未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填报学生信息的情况,学院将暂停中心秋季招生。

附件:

1.《关于试点高校新生学籍数据采集规范性的通知》(网招委函【201801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教育新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网招委函【2018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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