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学院本学期工作安排,2018年秋季考试将于9月15、16日举行。为了保证本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专门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次考试工作,具体实施由教务部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1、巡考一组 组长:黎波 组员:黎波(石家庄)、刘哲勋(邯郸)、曹英西(太原)、周小乐(霍州)、韦李凡(长治)、张燕(阳泉)、刘京卫(呼和浩特)、铁静(鄂尔多斯)、王小洁(上海)、庄伟(烟台)、赵姝(青岛)、张欢(济南)、陈瑜(潍坊)、张会云(临沂)、乔云(淄博)、兰午栋(聊城) 2、巡考二组 组长:陈海红 组员:陈海红(岳阳)、杨晓明(耒阳)、刘洁(长沙达益)、赵楠(株洲)、杨眉(海南)、李娟(成都)、雒晓晋(白银)、侯爱玲(银川)、张瑞琼(南昌弘文馆)、刘淼(南昌开放)、彭智慧(九江)、王瑞皎(赣州)、党瑜(景德镇)、杨鑫(邵阳)、 3、巡考三组 组长:王小东 组员:王小东(长沙建达)、王莉(西安创新)、孙斓(西安溢诚)、宇文华(西商院)、张建飞(咸阳职院)、杨蓉(咸阳高职)、袁莉(教务)(彬县)、张磊(三原)、席春荣(富平)、冯彦军(渭南职院)、石留月(安康)、刘淼(资源)(商洛)、田源(勉县)、武文宇(陕工贸)、王宏忠(宝鸡中山)、解芝芳(榆林继教中心)、袁莉(资源)(绥德)、刘双成(延安职院)、王安芳(铜川) 考试期间,望各校外学习中心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求考生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及准考证参加,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考试的通知要求,成立考点考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标准化考场规范》的要求,做好考点考场的布置、监考教师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各教学服务中心,在做好所管辖校外学习中心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学院巡考人员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
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