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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2.0时代教育数据开放的战略价值与实施路

发布时间: 2018-11-19 10:16 浏览次数: 1679


数据的开放与共享是大数据时代的基本特征,正在引起各行各业的高度关注。近年来,随着众多国家大数据战略的提出与推进,教育数据开放的战略意义正提升到新的高度。教育数据开放是指将教育领域内不涉及个人隐私、部门机密和国家安全的教育相关数据通过数据开放接口或数据开放平台(门户网站)等形式对外合理、规范化公开,以实现教育数据的创新应用与价值增值,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从战略价值的层面看,教育数据开放是推进新时代更高质量和更高层次教育开放的重要动力,是实现教育数据资产增值的基本保障,是提升政府教育治理能力的有力举措,是推动教育行业发展的关键力量,也是构建智慧教育新生态的基础条件。从实践推进的层面看,我国教育数据开放应基于新时代我国国情与教育发展需要,制定完备的教育数据开放政策,建立统一的教育数据开放平台,规划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数据开放路线,建立健全教育数据开放法律法规,以及设计高效的教育数据开放运行机制,以此保障我国教育数据开放的顺利推进。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教育数据开放面临的隐私保护问题也更加突出,还应特别加强制度层面的规制、技术层面的控制和思想层面的防范。

关键词:教育信息化2.0;教育数据;数据开放;战略价值;实施路径

 

2018年4月13日,教育部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指出要构建一体化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持系统,实现教育数据等的有效共享并完善教育数据标准规范,促进政务数据分级分层有效共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8)。教育信息化2.0的核心目标是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全面提升教育品质,构建新时代教育的新生态(杨宗凯,2018),其具有以下八大特征:更加坚持时代引领、应用驱动、深度融合、教育治理,更加兼顾探索普及、区域差异、社会各方、顶层基层(任友群,2018)。

 

进入教育信息化2.0时代,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将追求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的数据开放,并以此为载体推动教育生态的优化与重构。教育数据开放是教育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成为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基础性任务。早在2015年10月10日,全国首届教育实证研究论坛就发布了《大力开放教育数据的倡议书》,提倡“更多地开放各级政府部门已经掌握的教育数据、更好地开放已经开发或正在开发的教育数据、更快地开放各级各类教育数据”(全国首届教育实证研究论坛,2015)。然而,目前教育界尚未对教育数据开放形成清晰的认识,仍存在一些基础性问题亟需澄清,比如教育数据开放的本质内涵是什么,有何特征?与教育开放的关系是什么?目前国际社会在教育数据开放领域有何战略举措?教育数据开放具有什么样的战略价值以及如何实施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数据开放?基于此,本研究将对我国教育数据开放面临的几个基础性关键问题进行探讨,期望能推动我国教育数据开放的进程与发展。

 

一、教育数据开放的本质内涵

 

1.教育数据开放的概念

 

数据开放是大数据时代发挥数据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大数据时代的重要特征和发展趋势之一。数据开放与开放数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我们可以把数据开放看作一种行为,把开放数据看作一种结果,数据开放是形成开放数据的前提条件和重要方式。开放数据是指对Web中产生或存在于Web中的各种类型的数据,按照用户特定的需求和相应的互联网协议、规则、框架进行的开发、加工、存储、组织等管理活动,最终目标是实现局域和全部Web空间的数据开放、互通与共享(谭健,2011)。开放数据遵循完整性、原始性、及时性、可获取性、机器可读性、非歧视性(任何人均可获取与访问)、非专有性(格式是通用的)、免许可性8项原则(Open Government Working Group,2007)。

 

数据开放是指通过数据接口、网站等形式,在业务系统内部、系统之间或面向全社会,合理合法公开特定数据的获取与使用权限。数据开放的主体可以是个人、行政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近年来,随着数据开放运动在各个国家和各个领域不断推进,其内涵亦在慢慢拓展。数据开放不仅是一项开放数据的运动,还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文化,即让人们以更加开放、多元的思维平等、合理获取和使用数据,以满足个体、机构以及社会组织的发展需求。

 

教育数据开放是数据开放的一个子集,特指教育领域的数据开放。文献调研发现,目前尚未有学者或相关组织机构对教育数据开放进行明确地概念界定。本研究认为,教育数据开放是指将教育领域内(主要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以及教育培训机构)不涉及个人隐私、部门机密和国家安全的教育相关数据通过数据开放接口或数据开放平台(门户网站)等形式对外合理、规范化公开,以实现教育数据的创新应用与价值增值,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教育数据开放不仅是数据本身的开放,同时包含数据的采集、整理、发布等一系列数据操作过程的开放以及提供的各种数据服务的开放,比如应用数据辅助学生填报高考志愿、支持学校跟踪评价教育质量、促进个性化学习资源推荐等。需要注意的是,教育数据开放与教育信息公开不同。教育信息公开强调社会公众对教育领域各项信息的知情权,而教育数据开放更侧重于社会公众、组织机构等对教育数据的使用权。

 

2.教育数据开放的层次

 

根据数据开放的程度,可将教育数据开放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教育系统内部业务数据横纵贯通开放共享、教育系统与外部系统之间的数据开放共享以及中国教育与世界教育之间的数据开放共享(见下图)。

 

图 教育数据开放的层次架构

 

教育系统内部业务数据开放共享包括纵向开放共享和横向开放共享。纵向的数据开放共享是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家、省、市、县)之间以及行政部门和其管辖范围内学校之间的数据开放共享。横向的数据开放共享是指教育行政机构各部门(如省教育厅的办公室、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基础教育处等)之间和学校各部门(如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等)之间的数据开放共享。随着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普及应用,各级各类信息化业务系统(如人事管理系统、学籍管理系统、资源管理系统等)主要采用提供标准化数据接口(如HTTP协议接口或Web Service接口)的方式公开数据,以供其他业务系统获取。我国正在推进的“三通两平台”建设工程,就是旨在通过纵向的数据互联互通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教育管理信息化体系和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2018年4月,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在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方面也明确提出“应用服务之间应实现基础数据共享,避免出现‘信息孤岛’”。

 

教育系统与外部系统之间的数据开放共享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教育培训机构所持有的数据向交通、医疗、金融等行业以及社会组织与公众开放共享,以促进教育数据在整个社会的规范有序流通,激发教育数据市场活力,推动教育行业繁荣发展。进入“互联网+”时代,行业数据的开放共享以及产业效率的快速提升,正推动一体化、联动式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比如,宁波市推出的“智慧校园卡”(中国宁波网,2015),集成了学生组织管理、在校情况推送以及学生校园内外乘车、消费等功能,初步实现了教育系统与金融、交通等行业系统数据的开放共享,对打造宁波智慧教育与智慧城市起到了很好的支撑作用。

 

中国教育与世界教育之间的数据开放共享是指中国教育领域的数据向其他国家适度开放共享,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全球教育信息与资源的合理规范开放,促进世界教育均衡与公平。超越国度的教育数据开放共享能够推动各国教育领域的深度合作,解决世界教育的基本矛盾,促进教育国际化,打造人类教育共同体。目前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已经通过本国统一数据开放平台(如Data.gov、Data.gov.uk、Data.gouv.fr等)对外开放教育相关数据集,促进全球教育领域的数据流转。

 

3.教育数据开放的特征

 

与政府数据、科研数据等的开放相比较,教育事业与业务本身的独特性导致教育数据开放呈现出三个显著特征:

 

第一,教育数据开放的数据体系呈现更高的复杂性。完整的数据体系是教育数据开放的基础与前提。大数据时代,根据其来源和范围,教育数据可分为个体教育大数据、课程教育大数据、班级教育大数据、学校教育大数据、区域教育大数据、国家教育大数据等6类(杨现民等,2015)。其中各层教育数据中均包含更多的细化数据,涉及大量过程性数据和结果性数据。此外,随着物联感知、视频录制、图像识别、平台采集(邢蓓蓓等,2016)等大数据采集技术的不断发展,半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在教育数据中的比例亦随之不断增加。大数据时代教育领域内数据类型的不断丰富与数量的不断增加,使得教育数据开放的数据体系呈现出更高的复杂性。

 

第二,教育数据开放的价值转化周期更长。金融、交通、医疗等行业具有明晰的数据应用模式和流程,能够快速将拥有的数据应用于实践,实现从数据到经济效益的转化。与金融、交通、医疗等行业不同,我国教育数据开放正处于起步阶段,教育领域包含的数据纷繁复杂,对各类开放数据尚未形成明晰的应用模式与流程,难以在短期内看到开放数据带来的经济效益。此外,教育领域的开放数据增值具有隐形化特征,不能在短期内以直观的形式显现出来。如教育数据开放能够催生新的产业模式,增强经济市场活力;能够打破数据壁垒,汇聚数据,为政府、学校以及企业等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数据支持,减少其在人力物力方面的投入等。教育数据开放价值的非短期可见与隐形化特征使教育数据开放的价值转化周期更长。

 

第三,教育数据开放的隐私问题具有更高的敏感性。学习者、教师以及教育管理者是教育活动的核心参与要素,其学习、教学、管理活动是教育数据的重要来源。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关于学习者、教师以及教育管理者的数据被各种系统和设备所获取和利用,其中包含了大量的隐私数据。不同于其他领域,数据隐私在教育领域更加重要,不仅涉及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家庭希望,也关系到社会发展甚至国家安全,其影响不可小觑(李青等,2018)。教育数据在各教育系统之间开放共享、向社会各方开放将涉及到大量学生、教师以及教育管理者的隐私数据,导致教育数据开放中的数据隐私变得更加敏感。

 

二、教育数据开放的国际审视

 

目前全球教育数据开放正处于起步阶段,其作为数据开放运动的一部分,受到众多国家的关注。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纷纷制定教育数据开放战略,以指导本国的教育数据开放。

 

美国教育部为响应美国的开放政府计划,从2010年开始,每两年发布一版《美国教育部开放政府计划》,每个版本在上一版本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扩展,目前已经发布了5个版本(2010版、2012版、2014版、2015版、2016版)。该计划提出要建立ED Data Express网站,提高公众访问和探索教育部中小学教育办公室(OESE)收集高价值国家级数据的能力;在Data.gov、Recovery.gov、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NCES)等网站上及时发布教育领域的电子数据;在保护机密的同时提供数据发布和共享方面的技术支持;组织数据战略小组(Data Strategy Team,DST)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战略问题;设立首席隐私官(Chief Privacy Officer,CPO)协调各部门工作并负责指导隐私政策的制定。此外,美国政府在2014年4月9日发布的《开放数据行动计划》中指出将进一步发布教育等高优先级别的数据,并在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开放教育领域的数据集。到目前为止,共有393个数据集可供社会公众免费获取和利用,涵盖了学生、学校、教师、中学教育、特殊教育等众多方面(Data.gov,2018)。

 

英国教育部于2012年6月发布了《教育部开放数据战略》,对英国教育部开放数据的目标、价值以及到2012年6月为止教育数据开放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并提出未来的教育数据开放计划,即采集和发布大型常规数据集(如开放全国学生数据库的匿名数据访问权限、提供更多的学校数据和学生表现数据、开放学生就读学校和就业机构数据、开放更多有关儿童服务的数据)、注重用户反馈、向企业开放数据从而为学校提供更好服务、不断提高发布数据的质量等(Department for Education,2012)。2013年11月,英国政府颁布了《G8开放数据宪章英国行动计划2013》,提出要开放教育等12个领域的高价值数据集。目前英国数据开放平台Data.gov.uk中已公开1383个教育领域内的数据集,涵盖了学习者、教育培训、国家课程等多方面的数据(Data.gov.uk,2018)。

 

法国的《透明和协作的政府:法国国家计划》指出,教育作为数字计划的一部分,教师、学生和家长之间数字生态系统的发展需遵循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战略原则,并对所有数字内容和服务供应商公平开放,同时注重学生个人数据的保护以及数据的可移植性(French Republic,2015)。澳大利亚的《国家政府信息共享策略》对澳大利亚目前的教育数据开放情况进行了总结,如建立MySchool网站,其中包括澳大利亚近1万所学校的简介、每所学校规模、人员配备比、学生背景和国家评估计划中识字和数学测试结果等数据,并向社会公众开放(Office of the Australian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2010)。新西兰的《高价值公共数据重用的优先级与开放——流程与指南》指出,政府将通过主动发布纳税人资助的数据,协助教育领域、研究领域、科学界和公众共同构建现有数据体系,以获取并应用新知识。此外,法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已在各自的数据开放平台(Data.gouv.fr、Data.gov.au、Data.govt.nz)上不同程度地开放了教育领域相关数据。

 

目前我国教育数据开放工作大部分停留在信息公开层面,教育数据开放正处于起步阶段。国家已经出台一些政策文件,对教育数据开放进行了初步规定。如《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指出要制订出台教育数据管理办法,规范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使用、共享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保证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安全及可用,实现教育基础数据的有序开放与共享。又如《教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数据管理办法》中提出要推进教育数据的共享,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公开教育数据。此外还提出公开教育数据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公共教育数据资源。在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方面,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等一些发达城市的数据开放平台已经率先公开教育领域的相关数据,并提供了数据接口供第三方直接获取和应用。

 

三、教育数据开放的战略价值

 

1.教育数据开放是推进新时代更高质量、更高层次教育开放的重要动力

 

教育数据开放是教育开放的新特征。随着我国教育开放事业的不断发展,教育对外开放的数据类型和数据量亦不断丰富,教育数据开放将会推动新时代我国教育走向更高层次和更高质量的开放。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教育数据开放有利于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将学校甚至所在区域内的教育数据向境外合作方开放共享,有利于境外合作方了解学校情况,并根据学校需求合理部署教师、设备等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办学双方数据融通共享能够进一步提高各项评估的科学性,提高教学与管理水平,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合作办学质量。

 

第二,教育数据开放有利于推进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学分互认。中外双方将其所持有的教育数据开放共享,能够使双方更清晰地了解彼此学校的发展状况、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师教学情况等,为学生的学分互认提供更多的选择与评估依据,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学分互认。

 

第三,教育数据开放有利于推动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向其他国家开放我国的教育数据,一定程度上能够在国际上推广我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经验,强化我国在国际教育治理中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深度参与国际教育规则制定。

 

2.教育数据开放是实现教育数据资产增值的基本保障

 

大数据时代,教育数据的价值正在被广大教育者重新认识和评估。教育数据不再仅仅是一堆用作统计的简单“数字”,其正在成为一种变革教育的战略资产和科学力量(杨现民等,2016)。教育数据资产作为大数据时代资产的新形式,是指在学校教育活动中产生、并根据教育需要采集与积累、为学校拥有和控制、一切为教育发展服务并能够创造巨大价值的数据资源(潘青青等,2018)。

 

教育数据开放能够实现教育数据资产增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教育行政各部门内的数据开放能促进教育行政数据价值的最大化。教育行政部门掌握着大量的数据资源,行政部门内部数据开放,能够汇聚各部门数据,便于数据的整合、分析,发挥数据的价值,从而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教育行政部门内的数据流转与价值创造。第二,学校各部门内的数据开放能促进学校数据价值的最大化。学校作为教育活动的主要发生场所,每时每刻都产生、汇聚着大量的教育数据,学校各部门之间开放彼此拥有的数据能够汇聚学习类数据、教学类数据、管理类数据、科研类数据以及服务类数据等,为发挥教育大数据在教育管理、教学模式、个性化学习、教育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价值奠定基础,从而实现学校教育数据资产的增值。全文: https://mp.weixin.qq.com/s/OYX1GfGsQ2J2u-3dJWgpbg

来源:《现代远程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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