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相关学生: 依据《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我院在籍学生172批次学生已超学习期限,拟做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7月5日至7月15日。 公示期间,请各学习中心、相关学生认真核实。各学习中心负责在公示期内联系超期学生本人进行确认。如有学生对学院处理有异议,可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复议申请,学习中心汇总后报学院审议。 公示期结束,将对超学习期限学生做退学处理。 咨询电话: 029-85308094王老师 特此公示。 附件:《172批次超学习期限学生名单.xlsx》 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23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