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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推进机制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可能之路(二)

发布时间: 2017-6-18 08:33 浏览次数: 1869

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面临的现实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目前,教育信息化硬件、软件以及师资均已得到了大幅提升。然而,多年的教育信息化实验区融合推进实践与调研经验告诉我们:自上而下的推进路径,在面对复杂多元的区域环境和现实约束时,难免有理性的僭妄。以致研究者们虽经多年努力,但距离“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教育教学变革”的目标还有很远的距离,甚至面临着诸多困难。

1 、基础设施建设可持续性不高

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首先改变的是教育的物质条件,即教学环境。然而,在“自上而下”的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推进策略中区域难以拥有自主权,使得区域教育信息化建设仅能依附于国家规划,依从于国家政策推动。由于缺少对区域的整体把握,缺乏对区域实际的考量,往往使得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契合需要,也不够先进与系统。如中小学教学空间改造一般以多媒体教室建设为主,但这并不能满足当前信息技术支持的教学创新的要求。同时,由于教育信息化建设系统规划较弱,造成了硬件建设与资源开发、师资培训的隔离,建设与应用的割裂,致使建而不用的现象普遍存在。正如某一线教师所言:“有的设备买回来放了两年,基本上没怎么用。现在虽然配备了软件与平台,与设备(如性能指标上)又不能很好地搭配起来,造成了一个两难问题:设备是新的,在教学中也没怎么用过,却已经成了没有什么价值的物品。”[12]

2、教育信息资源适应性不强

教育资源是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一块基石,也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路上必须跨越的台阶。拥有优质的信息资源,信息技术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与教育教学的融合。目前,我国教育信息资源总量已比较丰富,质量也得到了显著提升,但由于前期建设缺乏系统规划,缺少统一标准,共建共享机制尚未形成,直接造成了优质资源匮乏,尤其是在中小学校的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还没有进入良性循环、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改善的情况下,能与学科知识点深度融合的高质量资源还非常匮乏,资源结构性缺乏问题还比较突出。

3、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足

信息技术融入教育教学的过程不可逆转地促成了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和创新[13],而变革和创新的核心是执行,这必然要求作为执行者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养。“自上而下”的中小学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组织方式虽保证了大批教师在短时间内接受培训,快速地提升了信息化教学能力,但由于缺少对区域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水平差异以及能力发展长期性的考虑,使得现实教师培训存在“针对性、连贯性、持续性不强”的问题,培训也缺少与教育教学的结合,且后期缺少相应的支持与服务,致使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孱弱,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高,难以真正实现信息技术变革教育教学。

4、应用支持与技术服务不力

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不仅体现为基础设施、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的改善,更在于教育教学方式的改变。然而,应用信息技术变革教育教学必然会遇见这样或那样的技术或非技术问题,只有及时给予引导或相应支持,才可能使变革持续下去。然而,区域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由于在研究水平和人员配置上的不足,很难满足这些条件,常常使许多变革实践就此搁浅。同时,信息技术与教育若想通过深度融合以实现对教育教学的全方位变革,其中的关键是技术与互联网平台服务。然而由于大多数区域缺少相应的技术人员,使得信息化设备、教育平台、教育资源等的运行维护责任难以落实——这不仅使得教师在应用中遇到困难难以得到帮助,设备损坏后难以及时得到维护,还使得教育平台、教育资源等难以得到相应的维护和更新,更别提运用信息技术变革教育教学了。

5 、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程度不够

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重在实现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的变革。然而,审视过往发现,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仍旧比较低效[14]、肤浅,而且信息技术误用、滥用的情况屡见不鲜,缺乏深层次的应用,更缺少创新性应用,造成了投入巨大而效果不彰。何以至此?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是一个涉及多因素、多主体、长期调适的复杂过程,需要基础设施、数字化资源的建设,需要师资素养的提升,也需要信息技术教学应用中的支持与服务。然而,由于对信息化教学变革整体规划和复杂性考虑得不够,融合资金投入和经历更多地倾向于物质环境、资源建设,而对应用、支持与服务关照不足,致使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不够深入。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建构

古语云:虑而后能得。审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出对策,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教育教学流程变革、推动教育教学持续发展的关键。为此,本研究对当前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度分析。

首先,政府遵照线性逻辑推进导致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不连贯。当前由政府投入的在中小学校使用的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信息化推进方式遵照“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信息资源建设、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的线性逻辑。多样的、复杂的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过程被简单地还原为线性的推进事件序列,打破了融合推进原有的联系性、关系性和连续性,忽视了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过程的整体性,导致了融合推进过程中各要素间的分离与割裂,难以达到各个部分的互利互促、共同提升。

其次,现行的推进方式忽视了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复杂性。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的复杂性不仅表现为涉及因素多、关系复杂,还表现为融合过程中各种不确定的、非线性的涌现的发生。现行的融合推进方式往往把部分间、层次间的关系,简化为可合、可分的或成比例发生变化的线性关系[15]。这种线性的、还原的思维总认为建设了基础设施、开发了资源、培训了教师,信息技术就自然而然地会在教育教学中得以应用,亦会自然而然地实现教育教学的变革与创新。然而,现实表明,这既不可能也不可行。因为线性的融合推进方式简单地将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过程中产生的不成比例的、纷繁冗杂的、曲折反复的、复杂性的非线性关系作为单一的线性关系,忽视了对融合推进过程中各种因素、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的考察,缺少对不确定的、复杂的涌现实践的关注,缺少对教育教学过程复杂的、反复的流程的关注,使得信息技术虽走进了教育教学的实践场域却难以真正融入。

再次,现行的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推进方式缺少多方教育变革主体的参与。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作为一种人为的社会行为,涉及的因素多、范围广、关系繁杂、流程复杂,使得融合推进变得异常复杂,需要基础设施、软件平台、教育资源等教育教学环境要素的信息化改造,需要教育管理方式及教与学过程的信息化革新,也需要所涉主体(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受教育者组成的内部利益主体和政府、企业等享用教育成果的外部利益主体)的全力参与。然而,现行的“政府投入、中小学使用”的推进方式难以给予参与融合的内外部利益主体以足够的自由和空间,也难以充分调动内外部利益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使得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推进陷入了“重环境、资源建设而轻应用”、“难以真正实现教育模式变革和教学方式创新”等泥谭。

可见,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推进的整体性、复杂性以及多方主体参与的特征要求我们超越线性的、还原的、简单的实践逻辑,而从非线性的、有机的、复杂的视角对待和处理融合问题。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作为一种人为的复杂变革行为,需要教育教学设施、资源、平台、环境等要素的改变,需要教育教学结构、流程的再造,还需要变革的内外部参与主体自身的改变,达到人“变”和事“变”相统一,才可能真正实现信息技术变革教育模式,创新教学方式。以“政府投入、中小学使用”的推进方式仅仅发挥了政府的主体作用,然而涉及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参与的复杂社会系统的变革,任何单方都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预知复杂的教育变革的全貌。易言之,任何一方力量的独立演进,都无法实现真正有效的突破,唯一的出路就是多方合作、协同创新、形成合力。因此,认清复杂的教育变革主体及其动态变化的主体关系,促成政府、企业、高校等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所涉及的外部利益主体与以中小学为代表的内部利益主体的多领域、多学科、多方向的协同合作,提高各变革参与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是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不断深化和取得最终成效的重要保证。为此,在综合考虑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推进复杂性的基础上,结合华中师范大学校长杨宗凯教授[16]提出的UGBS模式以及多年的融合推进实践经验,本研究形成了“目标一致、多方参与、分享利益、共担责任、协同推动”的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区域教育信息化四方协同推进机制模型,如图1所示。该模型以“解决融合推进困难,促成技术变革教育”为目的,以“整合多方力量,汇聚多方资源,合作共进,深度协同,创新教育教学实践,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理念,以“共享资源、共担责任、相互支持、协作共进”为策略,旨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

区域教育信息化四方协同推进机制模型

从复杂科学的视角审视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推进形态,高校/科研机构、政府、企业、中小学等参与主体有各自的特点与优势。因此,应充分整合各方资源,汇聚各方力量,发挥各方优势,协同合作,共同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实现教育教学的变革与创新:

①发挥高校/科研机构在理念引领、理论研究、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以及信息化教学实践等方面的智力优势,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为企业产品研发提供专业指导,为信息化教学能力培养和信息化教学变革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②发挥政府统筹部署、政策制定、资金筹措、力量协调的优势,为高校、企业参与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等教育信息化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为融合推进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同时,还可以统筹部署,协调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推进过程中的各方利益群体关系,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融合工作,促进融合向深处发展。

③信息技术引发的教育系统的变革和创新,互联网平台服务是关键[17]。企业在技术、平台和服务等领域有其自身不可替代的优势。因此,应发挥企业的技术、平台、服务甚至资金优势,为融合的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资源开发提供资金供给和技术支持,为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变革实践运营维护服务,并与高校共筹资金,共同进行科学研究,从而为融合提供更好的支持与服务。

④中小学是教育变革的试验田,也是教育变革的参与者,更是教育变革的受益者,是最熟悉、最熟知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实现困难程度并有迫切需求的群体。因此,应充分发挥中小学在融合实践上的优势,为政府把握区域诉求提供决策依据,为高校研究提供实践场域,为企业提供技术应用试验平台,促使技术支持的教育变革与教学创新走向深处。

当然,从联系的角度审视以上各方关系,可以发现各方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也亟需其他参与主体的支持和帮助。参与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推进的各方在需求上具有互补性、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这为各参与方分享资源、共担责任、协同合作提供了必要的主观和客观条件,也为高校、政府、企业和中小学校等在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推进中协同发展,变革区域教育教学,提升区域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信息化人才提供了可行路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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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王继新,施枫,吴秀圆.“互联网+”教学点:新城镇化进程中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践[J].中国电化教育,2016,(1):86-94.

[17]中青在线,教育信息化如何走完“最后一公里”[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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